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
关于做好深蓝学院2019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预备通知
各相关学院、部门:
根据《江苏科技大学深蓝学子综合考核办法(试行)》(学生处〔2016〕5号)和《关于调整深蓝学子选拔、培养范围的通知》(学生处〔2016〕10号)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启动2019级深蓝学子专业分流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组织领导
为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开展,成立深蓝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组织领导深蓝学子在既定培养范围内的专业分流工作。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深蓝学院,负责专业分流具体工作的管理与协调。
二、分流原则
公平、公正和公开原则;
尊重个性发展原则;
专业布局合理原则;
自主性、鼓励性、计划性相结合原则。
三、分流依据
学生志愿。采取填报志愿和征求志愿相结合的方式。
学生综合表现。根据《江苏科技大学深蓝学子综合考核办法(试行)》,以第一学年结束时的综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,考核内容包括课程成绩(学分绩点)、奖惩情况等,具体见《江苏科技大学深蓝学子专业分流考核评分细则(试行)》。
专业特殊要求。部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对相应课程有特别要求的,相关学院应在学生填报分流志愿前提出并公布,供学生填报志愿时参考。
专业教学资源。各分流专业的录取人数由相关学院结合现有教学资源、师资等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。原则上各分流专业录取学生人数理科不超过15人,文科不超过20人,特殊情况下,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浮动。原录取专业为现深蓝学院分流出口专业的,且无意愿填报其他分流出口专业的学生,也须正常填报分流志愿,该专业最终录取人数根据学生综合排序及志愿情况进行相应调整。
四、分流出口专业
深蓝学院分流专业限定在文件《关于调整深蓝学子选拔、培养范围的通知》中规定的相关专业。各相关专业为:
涉船涉海类专业(7个)
船舶与海洋工程、海洋工程与技术、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、轮机工程、自动化、电子信息工程、焊接技术与工程。
管理类专业(2个)
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会计学。
五、学生考评分值计算
考评分值由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(以百分制折算)和综合附加分两部分构成,详见《江苏科技大学深蓝学子专业分流考核评分细则(试行)》。
六、分流操作程序
1.公布计划。公布各分流专业可接受的学生数。
2.填报志愿。采取遵循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、平行分流的方式。每位学生可以填写6个专业分流平行志愿并表明是否服从调剂。
3.考评排序。所有待分流学生按考评分值进行排序。
4.专业录取。依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并完成专业确定。所填报志愿都未被录取的学生,征求其本人意见,调剂到相关专业。若其本人不同意调剂,则录取进其原高考录取专业。
5. 专业补录。结束专业录取后,在计划名额许可的情况下,理科学生可向文科专业分流。考评分值计算方法同转入专业的方法进行对等核算。
6.专业确定。录取结果报教务处最终确定,学生进入相应专业学习。
七、时间安排
6月20 - 30日,动员宣传、专业咨询。
7月10日前,学生填报志愿、提交材料。
7月24前,根据《江苏科技大学深蓝学子综合考核办法(试行)》对未能达到考核标准的同学进行动态调整通报。
7月31日前,材料审核、学生考评分值排序。
8月15 - 20日,接受学生更新部分证明材料(包含暑期竞赛获奖等,不接受暑期前获得的材料补充)并更新审核排序。进行专业分流录取。
8月28日前,召开专业分流大会,完成分流工作,公布分流结果并报送领导工作小组,完成学籍异动及相关管理手续办理。
9月7日,学生到各自分流专业报到上课。
9月中旬,完成其余未分流学生的安置。
八、其他
专业分流相关具体事项由深蓝学院负责解释。
江苏科技大学深蓝学院
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